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达尔文的进化论漏洞百出

目前,达尔文进化论在人类思想中已占据稳固的主宰地位,人们用进化论去去衡量一切,几乎没有人再去怀疑它的正确性。殊不知达尔文进化论根本就是不能成立的,我们可以不借助任何事实材料,单是从理论上分析,就可以看到,它是漏洞百出的。

达尔文进化论又可以称为自然先择假说,全称为“通过自然选择即在生存斗争中适者生存的物种起源”理论。它认为由于“生存斗争”和“遗传性发生变异”的普遍存在,导致“适者生存”:生存条件一直在变化,如果物种的变异不适宜于它当时生存的条件,那么就趋于衰减或灭亡。生物在生活条件发生改变的情况下,其结构、功能、习性等方面也随之发生变异。经常使用的器官就发达,不经常使用的便退化,即“用进废退”。自然选择在不同方面保存和积累了不同器官、不同性状的变异,使后代离祖先越来越远,通过性状分歧和中间类型的灭绝而逐渐形成新物种。同时,自然选择常在生物与环境的关系中改造生物体,使生物更适应于环境,促进了生物从简单到复杂,从低级到高级的方向发展。

这个理论有哪些漏洞呢?

首先,我们看到,达尔文进化论的根本错误在于,自然选择根本就没有方向性,根本就不能导致“变异”不断“积累”到形成新物种。也就是说,自然环境的变化可能会使生物发生“变异”,但自然环境的变化却是反复无常的,根据“用进废退”的原则,这些“变异”根本就不能“积累”,从一个足够长的历史时期来看,这些“变异”是趋于互相抵消的,根本就不能积累到形成新物种的程度,也就谈不上生物的进化了。达尔文根本就忽略了自然条件反复变化的这一点。而根据进化论,“变异”要积累到形成一个新物种要经过一个漫长的时期,要经过千百万年的时间,所以“变异”根本就积累不到产生新物种的程度就互相抵消了,哪里谈得上产生新物种呢?

例如,据考证,非洲在大约1万年前曾是气候潮湿、丛林密布的地区,根据“用进废退”的原则,那里的植物的叶子将变得发达,而根系将不断退化;可是1万年后的今天,非洲却变成了炎热的,沙漠与戈壁广布的地区,那么植物的叶子将退化,而根系将变得发达。也就是说,在这前后2万年间,非洲植物的叶子和根系的“变异”是大致相互抵消的,谈不上“变异”的积累中哗。

达尔文为什么会犯这个错误呢?是因为他将“自然选择”与“人工选择”作了错误的类比,而这个类比是他将“选择”的概念从社会领皮悄域引入自然界、创立自然选择假说的关键。他通过亲手实验,证明人通过有意识地改变环境条件,可以使生物的“变异”不断积累,最终形成新品种。于是他认为自然也有这样的作用,即自然选择作用。但是他忽略了,两者是根本不同的,不同之处就在于,人工选择是人们有意识地去做的,能保证对环境条件的长期性和方向性,而自然“选择”却是反复无常的。如果人工选择也是反复的,那么“变异”也同样不会积累到形成新物种。

例如,某一时期人们喜欢多吃瘦肉,于是有计划地改变猪的环境条件,促使猪多长瘦肉,少长肥肉,于是有计划地改变猪的环境条件,促使猪多长瘦肉,少长肥肉,长此下去,必然会导致瘦肉型猪的出现;可是如果过一个时期,瘦肉型猪还没出现之前,人们又喜欢多吃肥肉,那么又会使猪多长肥肉,少长瘦肉。这样,“肥”与“瘦”相抵,于是猪的新品种也就不会出现了。“自然选择”的情况正是如此。

那么为什么人们长期以来都无法洞悉达尔文的这个逻辑错误呢?是因为人们有一个错觉,达尔文也有这个错觉,即认为生物的结构越复杂就越高级,越简单就越低级。达尔文用这个错觉建立了他的生物分类理论,又在这个分类理论上建立他的学说,于是人们就分辨不清了。

其次,一般人很容易认为(达尔文的理论也这样说),结构越复杂的生物就越高级,鸟比马高级,马比鱼高级,动物比植物高级,多细胞生物比单细胞生物高级。生物越高级越适应环境,鸟比马更适应环境,马比鱼更适应环境,动物比植燃培渣物更适应环境,单细胞的微生物最难适应环境。

其实这是一种错觉,除了人(人是万物之灵)之外,生物之间尽管有结构复杂与简单之分,但在适应环境上是没有等级之分的,任何一种生命与环境的关系上都是“各适其所”的,我们不能说鸟比马更适应环境,马比鱼更适应环境,鱼比植物更适应环境,多细胞生物比单细胞生物更适应环境。鸟到了平地就不行了,马到了水里也不行了,鱼到了陆地上就不行了,“虎落平阳受犬欺”,有的微生物可在火山口生存,有的结构简单的生物被劈成两半之后可以分为两个生命,而一般的生物就不行。哪一种生物更适应环境呢?

达尔文由于这个错觉而偷换了概念,本来一种“变异”只与某种特定的环境相适应的,达尔文却换成了有一些“变异”比另一些“变异”对所有的环境都更适应了,例如,他的理论说鸟的翅膀比兽的前腿更适应环境,于是从前腿到翅膀是一种“进化”。其实翅膀并不比前腿高级,前腿也并不比鱼鳍高级。人们被达尔文建立的由简单到复杂、由低级到高级的这一个好象很完美的生物序列欺骗了。

同种生物之间,强壮者比弱小者要更适应环境,这是显而易见的,但是达尔文同样偷换成另外一个概念:一些“变异”比一些“变异”更适应环境。其实强壮与否是对整体而言的,是在同一个环境下比较的,我们可以说一只鸟比另一只鸟强壮,但不能说一只鸟比一头牛强壮;我们可以说一头牛的整体比另一头牛强壮,但不能说一只鸟的翅膀比一头牛的前腿强壮,不能说翅膀比前腿更适应环境,只能说同种生物间一个强壮者比一个弱小者更容易生存。

其三、进化论还有一个显著的错误,即解释不了“中间类型”的灭绝。达尔文断言“中间类型”灭绝了,“通过性状分歧和中间类型的灭绝而逐渐形成新物种”。等于说一条线上,中间的各“段”都消失了,只剩下线上的一些“点”,也就是成型的物种。我们不说在地层中根本找不到相应数量的化石,根据进化论,根据由“量变”到“质变”的原理,中间类型的生物应该是非常非常多的,在地层中应该随处可见才是呀,可是除了被认为是中间类型的“始祖鸟”等极少生物化石外,根本就没有什么中间类型的生物化石。而且中间类型的灭绝在理论上也绝对解释不通。达尔文说:为什么低级类型的生物到处存在呢,“这是不难理解的,因为自然选择即适者生存,不一定包含进步性的发展DD自然选择只利用有利于处在复杂生活关系中的生物的那种变异。”也就是说,进化不是一个不断替代的过程,最低级的生物始终存在着。那么,至少比最低级生物还要“高级”一点的“中间类型”为什么会灭绝呢?难道“自然”对中间类型竟如此无情,不但把它们灭绝,连化石也不给它们留下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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